程煜連忙打斷了那人的話,糾正道:“是仆不是奴?!?br>
之所以要替安福兒分辨清楚,是因為在明朝,由于有良籍賤籍的緣故,是以奴和仆這兩個經常被連在一起說的詞,其實是具有本質的區(qū)別的。
仆,是一份工作,可以世代為仆,也可以短時間打個工,但戶籍上清清楚楚的卻是民戶。
而奴就不同了,那絕對是賤籍出身,無論是樂籍還是丐戶,那都基本上只能世代為奴,而且跟主人家是絕對的從屬關系,私自離開是要受罰的。
這就好像許多大戶人家,會有大量的仆從丫鬟老媽子之類,但這些人里,有些是自己來打工的,與主人家算是雇傭關系,隨時要走就可以走,只需要跟主人家商量好就行。還有一些,是窮苦人家過不下去,賣兒賣女,簽下了賣身文書,將子女送到大戶人家充當仆從丫鬟。這種人,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跟主人家是從屬關系,但主要就體現(xiàn)在一張賣身契上。而賣身契是可以存錢贖回的,說白了,就是簽下賣身契的仆從,是家中包吃住但沒有工資的仆人,可即便沒有工資,逢年過節(jié)總也會有些賞銀之類,有些甚至還可以通過描紅繡花之類的活計掙點兒小錢,一旦存夠了錢之后,也可以跟主家商量,為自己贖回賣身契,重獲自由身。
但賤籍的奴就不同了,那是永遠都不可能翻身的,除非遇到寬厚的主家愿意幫其改藉,但在改藉難度極大的明朝,這樣的例子幾乎沒有。賤籍的奴仆,在當時,即便是被主家活活打死了,通常官府也就是睜只眼閉只眼,畢竟這種人也不會有人去幫他們喊冤,主家除非是當著外人的面動的手,否則跟官府報個暴斃就行了。這種人,主家倒是往往也會給他們尋找樂籍的女子婚配,因為他們生下來的兒女,也跟他們一樣,世代為奴,都是主家的私產。
是以程煜聽到那名軍漢說安福兒是老奴,他當然要反駁,必須說清楚,安福兒是仆不是奴,他雖然跟他爹也是兩代人都在程家為仆,到他這兒幾乎已經成了沒有名頭的管家,可他卻也是想離開就能隨時離開的民戶。
甚至于,安福兒其實也有妻有子,早些年也在程家生活,程煜的父親甚至還安排安福兒的兒子讀書識字。后來安福兒的兒子年紀大了,程廣年便在安福兒的老家給他買了二十畝地,問他愿不愿意回去自己生活。可是安福兒感恩主家,不肯離去,只是讓老婆帶著兒子回去做了個普通的民戶,自己卻依舊留在程家。
之所以安福兒那么大年紀卻喊程煜為爹,就是因為安福兒的親爹喊程廣年為爹,是以程煜一出生,安福兒哪怕當時已經二十多歲,卻也就順理成章的喊了程煜做爹。
看到程煜著急的為仆從分辯,那名軍漢不由得也笑了起來。
“抱歉,是某失言了?!蹦侨斯傲斯笆郑@次卻是沖著安福兒,安福兒趕忙還了一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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