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寂已經(jīng)快要忘記幸福的模樣了。
或者說,那短暫的,被定義為“幸?!钡臅r光,本身就如同泡影,建立在另一個人的生命即將燃盡的燭火之上,搖曳而脆弱。
他被領(lǐng)養(yǎng)了。選擇他的人,不是陳建業(yè),也不是盛曼云,而是陳哲。
他至今仍清晰地記得在孤兒院第一次見到陳哲的情景。那個男孩穿著一身過於整齊,甚至顯得有些拘束的兒童小西裝,面料挺括,一塵不染,與他所處的灰敗環(huán)境格格不入。他臉sE是病態(tài)的蒼白,人也瘦瘦小小,仿佛一陣風(fēng)就能吹倒。
然而,他臉上卻帶著溫和的笑容,那雙過於清澈的眼睛里,有種與周遭苦難剝離的寧靜。
那時的陳寂沒有名字,孤兒院的人叫他“十七”,一個毫無意義,僅僅代表他是第十七個被撿回來無名無姓的孩子。
那天,十七手里捧著一只小鳥。小鳥的翅膀斷了,鮮血染紅了牠雜亂的羽毛,虛弱得連掙扎的力氣都沒有。
是院里其他孩子用石頭砸的。十七趕走了他們,然後小心翼翼地捧起了這團(tuán)尚存余溫的生命。
就在這時,陳哲走了過來。
“好可憐的小鳥……”陳哲的聲音很輕,虛浮得像下一秒就要斷氣,“是你救的牠嗎?”
十七沉默地看著他,沒有說話。yAn光透過陳哲纖薄的耳廓,幾乎能看見青sE的血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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